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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科技創新支撐產創融合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
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科技創新支撐
產創融合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
常政辦發〔2022〕1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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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常熟經濟技術開發區、常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常熟國家大學科技園、虞山高新區(籌)、服裝城管委會,市各委辦局、直屬單位(公司):
經市創新工作第7次例會討論通過,現將《關于科技創新支撐產創融合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常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0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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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科技創新支撐產創融合
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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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創新在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推進產創融合高質量發展示范區建設,為打造更高品質“江南福地”提供創新支撐,在近年來科技創新政策的基礎上,結合常熟經濟發展實際進行優化整合,制定如下政策意見。
一、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綜合改革
1.深化科技組織機制改革。夯實創新核心地位,建立市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抓科技創新的體制機制,定期召開創新工作例會,推動一批事關創新發展全局的事項落地。實體化運行市科技創新辦公室,作為牽頭科技創新事項的機構,統籌創新資源、協調創新工作、優化創新布局。
2.深化科技資源配置改革。加強科技創新資源統籌,確保科學技術支出保持穩步增長。以“十百千”平臺載體建設工程為引領,探索創新資金統管機制,設立專項資金池,由科創辦會財政局扎口管理,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率。
3.深化科技項目管理改革。落實“放管服”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以信任為前提、符合科技創新規律的科研項目管理機制,優化科技項目組織形式、簡化預算編制方式、開展經費包干試點。
二、進一步強化平臺載體支撐作用
4.支持打造戰略性產業創新基地。圍繞產創融合重點領域,打造具有創新引領力、產業號召力和區域競爭力的戰略性產業創新基地,對新建設的重大產業創新基地(園區),一事一議給予專項扶持及配套政策服務。
5.加快打造支撐性產業創新平臺。鼓勵在常建設創新聯合體、公共服務平臺,擇優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鼓勵同蘇州產業技術研究院共建產業技術研究院(所),市、鎮兩級財政按“一事一議”給予配套支持。對首次獲得蘇州市級及以上認定的雙創孵化載體,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建立產業創新平臺動態跟蹤機制,定期對入庫平臺進行績效評估,處于“一事一議”扶持期的平臺項目,績效結果作為分年度撥款依據,庫內其他項目,根據績效結果給予獎勵。
6.梯隊化培育高質量企業研發載體。對首次獲得江蘇省企業院士工作站認定的單位,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對獲得蘇州市級以上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分級分類最高給予100萬元獎勵。對我市企業與國內外知名科研機構、大院大所、國家重點實驗室等合作,共建聯合研究中心、聯合實驗室等,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同一主體支持金額就高不重復。
三、進一步突出企業創新主體地位
7.加快培育高新技術企業。根據創新主體成長的不同階段和入庫標準,對高企培育企業分為預備庫、提優庫和成長庫三類,實施動態監測和滾動式全周期服務,并給予最高15萬元獎勵。
8.培育壯大科技企業梯隊。對獲得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的單位,根據上一年度創新能力評價,優先配套政策服務;對獲得瞪羚、獨角獸(潛在獨角獸、獨角獸培育企業)認定的企業,根據上一年度研發投入情況,分類分級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9.實施知識產權質量提升工程。提升企業知識產權創造運用水平,對國內授權發明專利授權后權力有效且未發生過轉移的,每件補助金額不高于其獲得專利權所繳納官方費用的50%。對實施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項目、知識產權強企工程項目的企業給予不超20萬元的獎勵。對獲得各級各類專利獎、外觀設計獎的企業分級分檔給予獎勵。
四、進一步聚力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10.探索新型科技項目組織形式。聚焦新興賽道、行業龍頭和標桿企業發展需求,征集“卡脖子”技術難題進行“張榜”,邀約院士團隊等具有優質創新能力的專家團隊以“揭榜”的方式進行攻關,對入選項目給予最高200萬元的支持。
11.設立平臺載體項目預研機制。定向向支撐性產業創新平臺開放征集研發項目,擇優納入項目指南。大力支持產創融合重點領域的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通過項目技術預審,以設立預研等方式,擇優給予專項支持。
12.加快技術轉移體系建設。經江蘇省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系統認定的年度技術合同成交額超過100萬元的技術轉移輸出方,給予最高10萬元的獎勵;對涉外吸納方給予最高10萬元的獎勵;對技術轉移機構為我市企事業單位引進、促成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的,給予最高10萬元的獎勵。鼓勵企業使用科學儀器等公共服務平臺,對使用或租賃研發資源的用戶予以最高不超過15萬元的支持;對擁有研發資源并向社會開放的管理單位予以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支持。
五、進一步集聚國內國際創新資源
13.促進市域一體化互融互通。鼓勵開展蘇州市域一體化相關科技合作,設立創新型園區合作、大院大所平臺載體共建、產學研合作、科創資源招引等專項,擇優給予最高50萬元的支持。
14.大力招引海外創新資源。加強國外智力引進,對于海外在常設立的外籍院士工作站、外國專家工作室以及在海外設立的離岸創新中心給予最高100萬元的支持。
15.加強名城名校聯動發展。推動高校創新資源和本土重點產業要素的有機協同配置,支持同南京大學的全面合作,推動同常熟理工學院校地融合發展,一事一議給予專項支持。對開展大院大所合作獲評省科技副總的企業給予不超過4萬元的專項支持(就高不重復)。
六、進一步構建活水暢流創新生態
16.提升科技金融保障水平。對科技型企業實施科技貸款產生的利息,每年給予最高30萬元補助。支持科技型企業購買科技保險,每年給予最高8萬元保費補貼。鼓勵企業運用知識產權獲得融資及購買知識產權保險,按照一定比例或件數給予獎補。
17.優化國有股權投資體系。依托首期規模2億元的常創股權基金,重點支持高層次科創項目,給予單個項目最高1000萬元的支持。
18.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創新氛圍。設立“王淦昌科學技術獎”,引領戰略科技力量培育。建立寬容失敗的績效評價體制,強化激勵干事創業導向,在科技創新領域加強風險備案制的運用。
本文件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文件實施期間,本文件規定的政策與原有相關政策文件不一致的,按本文件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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