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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23年江蘇省重點領域首版次軟件產品征集工作的通知
蘇工信軟件〔2023〕189號
各設區市工信局,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工信局:
為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工作部署,鼓勵企業通過自主創新突破關鍵核心技術、提升市場競爭力,現開展2023年江蘇省重點領域首版次軟件產品征集工作,我廳將根據征集情況優選發布《2023年江蘇省重點領域首版次軟件產品應用推廣指導目錄》,為用戶單位提供首購首用參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條件
(一)送征單位應同時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送征單位須為在江蘇省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成立日期須在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以營業執照為準);
2.送征單位內部管理規范有序、經營狀態正常、已產生顯著經濟社會效益或具有較強發展潛力;
3.送征單位具有良好的產品研發技術基礎和人才支撐;
4.送征單位誠信守法,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環保、質量事故(事件),無嚴重失信行為。
(二)送征軟件產品應同時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送征軟件產品符合國家和我省產業發展政策導向,類別屬于基礎軟件、支撐軟件、平臺軟件、工業軟件、嵌入式系統軟件、信息安全軟件、5G相關軟件、人工智能軟件等高端軟件,或在我省先進制造業集群、政務治理和民生服務重要領域有創新型應用的行業應用軟件;
2.送征軟件產品具備自主知識產權,具備軟件著作權(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中開發完成日期須在2022年1月1日及以后,著作權人須包含送征單位);
3.送征軟件產品為首次正式發布并進行銷售,具有良好市場推廣應用前景;
4.送征軟件產品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具有技術領先優勢或者打破市場壟斷;
5.送征軟件產品已經通過省級以上軟件產品檢測機構依據《系統與軟件工程 系統與軟件質量要求和評價(SQuaRE) 第51部分:就緒可用軟件產品(RUSP)的質量要求和測試細則》(GBT 25000.51-2016)進行的檢測;
6.送征軟件產品研發投入在200萬元以上。
(三)符合以下條件的送征軟件產品優先列入應用推廣指導目錄:
1.送征軟件產品與信創技術路線相適配;
2.送征軟件產品擁有相關專利;
3.送征軟件產品的研發過程推動了相關標準制定。
(四)僅限于企業自用的軟件或用戶定制的非通用軟件,不屬于征集范圍。
二、征集程序
(一)填報征集信息表、制作征集報告。各送征單位須填寫征集信息表(附件1),并根據附件2要求制作《2023年江蘇省重點領域首版次軟件產品征集報告》。
(二)提交紙質版和電子掃描版征集報告。各送征單位須對征集報告加蓋單位公章,并在2023年6月16日前向所在設區市工信局或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工信局提交紙質征集報告2份、電子掃描版征集報告(加蓋單位公章后掃描版)。各設區市工信局在組織申報過程中,可進一步細化流程,由送征單位先向縣(市、區)工信部門報送。要做好宣傳發動工作,明確報送路徑,確保送征單位及時準確報送送征材料。
(三)地方審核推薦。各設區市工信局,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工信局依據本通知中征集條件對轄區內送征單位和送征軟件產品進行審核并擇優向我廳推薦,相關推薦材料應在2023年6月27日前向我廳報送。推薦材料應包含推薦匯總表(附件3,加蓋單位公章,紙質件和電子掃描件)、推薦產品紙質版征集報告、推薦產品電子掃描版征集報告。
(四)綜合評議。我廳組織專家對地方推薦的首版次軟件產品材料進行綜合評議。
(五)擬推廣產品公示。根據綜合評議結果,我廳擇優確定擬推廣的首版次軟件產品目錄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如有異議,我廳及時組織調查、予以核實。
(六)發布首版次目錄。對公示期間無異議的送征產品,我廳發布《2023年江蘇省重點領域首版次軟件產品應用推廣指導目錄》。
三、工作要求
1.每個送征單位原則上只能報送一項軟件產品參加征集,已進入以往年度《江蘇省重點領域首版次軟件產品應用推廣指導目錄》的同名稱、同版本號軟件產品不得再次參加征集。
2.送征單位應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組織征集材料、制作產品征集報告并對征集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采取任何不正當手段入選首版次應用推廣指導目錄的,一經查實將從目錄中除名并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3.各地區工信局應當加強對送征單位和征集材料真實性、完整性的核查,本著優中選優、寧缺毋濫的原則向我廳推薦首版次軟件產品。
4.我廳對送征單位進行信用管理,記錄送征單位在征集程序每個環節的所有失信行為,并上傳至有關信用信息平臺。
聯系人:汪霄,聯系電話:025-69652742。
附件:1、2023年江蘇省重點領域首版次軟件產品征集報告V2
2、《2023年江蘇省重點領域首版次軟件產品征集報告》制作要求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3年5月26日
附:關于開展2023年江蘇省重點領域首版次軟件產品征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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